2011年6月13日获悉,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多晶硅行业准入申请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政府机构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接受各自地区的多晶硅企业准入申请。相关部门将按照《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和《多晶硅行业准入申请报告》的程序和要求对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意见与企业填报材料保送工信部。工信部在组织专家以及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申报材料复核检查后,发布复核准入条件的多晶硅企业名单。